大家好,歡迎收看《新聞拍案驚奇》,我是大宇。
【近期問題反饋 節目收看須知】
最近,不少觀眾跟我反映,說訂閱後,也按了獲取「新節目上傳通知」的小鈴鐺,但是根本長期收不到小鈴鐺的提醒。也有的觀眾,以往可以在自己YouTube首頁的推薦區,直接看到新節目的顯示,但近期也會看不到推薦。
我們節目通常是美東時間的每週一到週五的晚間10點到12點之間上傳,週日會視情況加播。所以在這些日子,您如果沒有收到YouTube系統的任何通知,可以直接到我們頻道來看,方法是,可以直接在Google的搜索引擎,或者YouTube 網站,搜索「新聞拍案驚奇」或者「大宇」這兩種字樣,都可以搜到頻道,您也可以將我們頻道鏈接,在您的瀏覽器上保存,這樣更可以快捷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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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我們對有關節目收看的事項,為大家做一個匯報。
【國安法進港 古籍兵法的啟示】

回到時事,大家都知道了,《港版國安法》,恰如預期,在6月30日在人大常委完成立法、表決全票通過,並且當天習近平即簽字,晚上就刊憲生效。
如今中共處處碰壁,國際環境惡劣,它為何如此急推港版國安法,繼續令自己身陷更加惡劣的局面呢。
中國古代有一本兵書,叫《陣紀》。當中引用戰國時將軍吳起的話說:「有一死賊伏於曠野,千人捕之,莫不梟視狼顧者,何也?蓋恐死賊突至,奮命傷人。所謂一人挺刃,萬人避之。非萬人皆不肖也,必死與必生之心不同。」
大意就是,一個亡命徒站在曠野中,上千人去抓他,為什麼也要非常小心謹慎呢?因為怕亡命徒不要命地去傷人。這就是一個亡命徒執刀,很多人都想避開。這不是說那一萬人能力不行,而是他們之間,一方是亡命徒,而另一方是抱著一定要活下去的正常人的心態。
現在中共就是在扮演一個「亡命徒」的角色,在惡劣的國際環境下它還努力推動港版國安法,就是給人們製造恐懼。以嚇阻香港的持續抗爭,避免動搖其統治;破壞香港的制度,以免其成為大陸人嚮往的對象。而亡命徒的恐嚇威逼之所以能得手,正是抓住了人們的求生心理。
求生沒有錯,但求生之人也能戰勝亡命之徒。
這個《陣紀》中還有一句話:百人一心,則能陷千人之陣,亂千人之伍;千人齊刃,則能覆三軍之眾,殺萬人之將;萬人并力,則四海震驚,無敵可向。
其實,香港人在反送中期間,正是以這種精神,令共產黨沒辦法讓反送中運動消失。
還有一句話,叫:一人必死,足敵十夫;萬人必死,天下莫當。必死並非求死,形容的是一種信念。香港人不求死,但是不少抗爭者真的是忘死地為自由而戰,很多人在運動指出甚至在上街前寫好遺書,正是他們在抗爭運動中所展示條幅上的字句: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這是出自《道德經》的一句話。
共產黨看到香港人不怕死,背後還有一個獨立法律制度的屏障,現在它要釜底抽薪,破壞掉這個屏障,把對香港人的這個恐嚇升級。
但是,這麼做,恐嚇升級,推出國安法,在充滿智慧的《道德經》一書,早就對這種做法提出過警告。
裡面有這麼一句話: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取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這句話我們不逐句解釋,不同的人也會有不同的解釋,其中一種解釋,大意是:以退為進、以守為攻、以與為取,“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也就是說,當政者不能耀武揚威,動不動就以嚴刑峻法來脅迫人民。
對於香港,按照正常政府的做法,應該是順應民意,按香港人的意見治理香港,那自然相安無事。但是共產黨的「意識形態」,決定它不能與其它社會意識形態共處,因此,中共逆道而行,以「國家利器」示人,一定會導致「物極必反」、「勢強必弱」。
那麼香港民主派人士,還有國際上支持香港民主自由的人們,一定會因此「萬人并力,無敵可向」,就算是亡命徒,也要招架不住。
【阿基米德妙退羅馬戰船 袁弓夷法案「四兩撥千斤」】
有一位觀眾,叫「kill」,給我寫信,提到一個西方歷史典故。

公元前218年,第二次古羅馬和迦太基的戰爭。古希臘科學家阿基米德協助守衛敘拉古城,命城中女性,拿著各種各樣的鏡子,聚陽光而照羅馬戰船,造成戰船因受炙烤而起火,陣勢大亂,造成戰船隊伍掉頭逃跑。這樣,阿基米德用柔弱的女性,和鏡子,就擊退了羅馬軍隊。
這體現了兩點:一個是四兩撥千斤的智慧,還有一個是大家的齊心協力。
到了現代,哥倫比亞大學以500名大學生做了相關實驗,他們拿著鏡子聚光,發現溫度只上升到200度,所以說這個典故是假的。但是也有觀點說,他們人數太少,如果增加到1000人,那麼溫度會不會升到400度?那這個溫度,就足以讓一些東西燃燒起來。那麼兩千人、三千人,上萬人呢?
因此,無論是香港人自己,還是國際上更多支持香港爭取自由的人,在此時此刻,都更應該戮力同心,運用智慧,去打這場「自由保衛戰」。
香港實業家袁弓夷,在美國推動的一項法案,就是把中共定為非法組織,而後所有九千萬中共黨員及其子女,都無法入境美國,在美資產會被凍結,因為是犯罪分子,所以今後更無人與中共黨員做生意打交道,除非這些人退黨,與中共決裂。這就是一個「四兩撥千斤」的辦法。
【七一遊行首次被禁!港人互相鼓勵繼續上街】

而就在國安法已經出台的危急關頭,香港人還在社交媒體上互相呼籲,7月1日用自己的方式,走上街頭,靈活抗爭。
我們之前節目也提到過,袁弓夷的建議是,7月1日能出去的人越多越好,這樣國際的聲援,也會更加有力。但就像是很多人的想法一樣,大家最擔心的,就是安全問題。
「七一」這一天,到底要以什麼形式上街,怎樣做安全,我想很多人會有自己智慧地選擇。
【國安法已生效 重點一次看懂!】
那麼現在呢,我們就來看看,這個新通過的《港版國安法》的主要內容。

北京時間6月30日週二早上,中共人大常委會以162票全票通過香港《國家安全法》。整個過程被批評是「黑箱作業」,因為過程中從未對外公開條文,就連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也沒看過相關的草案。
習近平隨即在6月30日當天簽署第49號主席令,讓這項國安法當日便列入《香港基本法》的「附件三」,正式施行,於30日晚11點正式生效。中共國務院的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紛紛發聲支持,說要保證國安法實施到位。
這項香港《國安法》,一共有六章,根據BBC的整理,涉及的重點內容包括:
(1)第14條規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會工作不受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干涉,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2)第16條規定,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可以從香港以外聘請合格的專門人員和技術人員,協助執行國安職務。
(3)第20條規定,分裂國家行為並非以有否使用武力為指標。
(4)第22條規定,所用字眼為「推翻政權機關」即屬犯罪;另外,攻擊破壞特區政府場所也屬於顛覆國家政權。
(5)第24條規定,對人的嚴重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干擾交通、水、電、通訊,全部可被視作恐怖活動(威脅也屬於恐怖活動)。
(6)第29條規定,用非法方式引發香港居民對中央政府或港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也屬於勾結外國勢力。
(7)第35條規定,任何人經法院判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喪失參選和議員資格,或出任任何公職,及選舉委員會委員資格。
(8)第41條規定,因為涉及國家秘密,不宜公開審理,禁止新聞界及公眾透旁聽或部分審理程序。
(9)第43條規定,警方經行政長官批准,可對有合理理由懷疑犯國安罪的人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
(10)第46條規定,律政司可以國家秘密為由,要求沒有陪審團。
(11)第54條規定,駐港國安公署會與港府採取措施,加強對外國和境外非政府組織和新聞機構的管理和服務。
(12)第55條規定,三個方式決定是否由駐港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1.案件複雜,港府管轄有困難、2.出現港府無效處理的情況、3.國安有重大威脅。
(13)第60條規定,駐港國安公署執法不受港府管轄,只要有其證件,執行職務時就不受港區執法人員檢查等等,而且公署及其人員享有港區法律外的其他權利和豁免。
以上這些內容大家看到了,可以用一個詞來概括:為所欲為。接下來我們繼續提煉以上的內容。
香港國安法的全部條款針對四大面向的罪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勢力。這四項罪責,每一項輕則判3年,最高刑罰都是「終身監禁」。這與之前傳出的消息相符,另一個有關國安法是否有「追溯期」的問題,現在也明確了,不設「追溯期」。
【《國安法》的大腦和爪牙 國安委與國安公署】
為實行《國安法》,中共在香港成立的兩間新機構:國安委和國安公署,有極大的不受制約的權限。
「國安委」承擔主要的所謂維護國安的指責,主要由香港特首和港府各級主要官員,還有北京派去的國安顧問組成。這一委員會的任何工作信息,可以不對外公布,而且做出的決定,不受香港的司法覆核。
「國安委」像是一個大腦,而「國安公署」更像是直接執行國安法的爪牙。
「國安公署」的人員在香港辦案的時候,只要拿著證據,香港警察也管不著,並且香港政府各部門還得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工作人員享有香港法律以外的權利和豁免。
通常,相關國安法的案件,是在香港審理。但是有三種情況,「國安公署」有權把人送到中國大陸審訊,這三種情況包括:第一,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政府管轄確有困難;第二,香港政府無法有效執法的嚴重情況;第三,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
此外,「國安公署」對於香港警務處和律政司,這類有關國安的部門負責人任命,也有權干預。相關人事任命之前,要書面徵求國安公署的意見。
以上這兩個新機構,「國安委」和「國安公署」,是香港「國安法」的左右手,它們的共同點,一言以蔽之:它們幹什麼,香港管不著,而且還要配合它們。
此外,香港警隊的權力也被擴大,包括,香港警察在辦理國安案件時,可以搜查相關人士的居所、車輛,並且要求相關人員交出旅行證件或限制離境,凍結資產,如果需要截取通訊或者秘密監察,經過特首批准就可以,不需要經過法庭授權。
而審理國安法案件,也需要香港特首指定專門的若干名法官,任期一年。而且香港律政司可以決定,相關案件可以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審理,而且可以是「閉門審訊」。若法官認為被捕者會繼續危害國安,則被告不能獲得保釋。
同時,國安法還會加強監督和管理相關的學校、社團、媒體、網絡、外國NGO和新聞機構。
【國安法進港日日“諸事不宜” 眾志解散 分頭抗爭】

具體而言,國安法下,會威脅到的活動包括:在遊行中舉著香港獨立的旗幟,呼喊港獨口號,都屬違法;反送中期間香港勇武派抗爭者,使用來阻擋警方前進抓人的「燃燒瓶」,還有設置路障等做法,也會受國安法管轄;還有香港人聚集歌唱《願榮光歸香港》,可能也被視為「煽動分裂國家」;甚至香港的「黃色經濟圈」,都有機會被扣上「分裂國家」的帽子。
目前,政黨「香港眾志」,出於安全考慮,已經在國安法生效後自行宣布解散,主要成員黃之鋒、羅冠聰、敖卓軒和周庭已宣布退出,但發聲明呼籲各成員「必需化整為零,眾人應以更靈活的方式繼續投入抗爭」。
其中,黃之鋒說:當國安惡法壓境、解放軍演示狙擊「斬首」,在香港從事民主反抗,憂心性命安危已不再是無稽之談。以十年起計的政治牢獄、送到白屋嚴刑銬問、乃至直接送中,誰也沒有辦法確定明天。但她最後說:會繼續堅守我家,香港,直到他們把我從這片地上滅聲、抹殺。
羅冠聰說:在《國安法》帶領下,香港掀起一股腥風血雨的文革潮,香港人將被以言入罪、以思想入罪,輕則三年監禁,重則在白屋被刑求兼送中,人心惶惶。在此,我宣佈退出香港眾志,並以個人名義繼續參與反抗運動。守護我城,直至最後一刻。
【港人堅持七一遊行 港5千警力戒備】

面對國安法入港,包括民陣在內的香港民主派組織表示,會堅持七一大遊行,號召民眾走出來,反抗國安法。
不過,今年的七一遊行首次被禁止,香港支聯會發文說:七一遊行首次被禁,標誌一個時代的終結。不過眾多香港抗爭者表示,會堅持以個人名義上街。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說:七一不上街,又談何選舉,七一不上街又談何之後的自由與民主,七一不上街又談何之後的抗爭。用人數去告訴他們(政府),你們不要DQ任何人,你們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