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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輸出文字獄,YouTube買單?中共製造暴亂,嫁禍大三罷?反制國安法,川普動怒撤中港美商(2020.5.27)



大家好,我是唐浩,今天都好嗎?


今天我們要跟大家來聊幾個重點話題,包括了:

  • 話題一:香港大三罷前夕 傳中共製造暴亂要栽贓

  • 話題二:港版國安法擴權 美國揚言出資撤回企業

  • 話題三:不得批「共匪」與「五毛」 中共文字獄輸出海外


馬上來看第一個話題:


話題一:香港大三罷前夕 傳中共製造暴亂要栽贓

大家知道,中共人大預計在5月28日通過香港版的國家安全法,要進一步收緊香港的自由、人權與法治。

香港市民也準備在27日發動新一輪的「大三罷」行動,也就是罷工、罷市、罷課,並且準備前往立法會進行集會,表達訴求


但是,在「大三罷」前夕,卻傳出有親共團體接到北京指示,要暗中組織三百人到五百人,穿黑色服裝,假扮抗爭者前往立法會發動暴力行動。到時候要「攻擊警方、破壞中資機構」,但是要大家盡量別丟磚頭,避免打傷警察。


這項「紅色動員令」還說,會安排交通接送參與的人員,而且強調已經跟警方溝通好了,一定不會抓自己人,要大家放心。


動員令還強調,每個人可以收到8000塊現金,應該是港幣,而且強調「不會像上次何議員(何君堯)那樣收不到錢」。

好,這項消息看起來,應該是北京方面想要發動暴亂,來嫁禍、栽贓給抗爭者,製造社會恐懼,從而讓海內外社會認為,香港真的有「暴亂」、「恐怖行為」以及「有外國勢力介入」,會危害國家安全。


緊接著,北京再與香港的紅色媒體、紅色政客們以及外圍組織,來個裡應外合,一起引導輿論帶風向,就可以更順理成章地推動「港版國安法」。


這項消息,我們在發稿之前並沒有辦法查證,而且當節目播出的時候,這場立法會的抗爭行動可能已經落幕了,至於會不會真的發生消息裡說的「暴亂栽贓」,我們也無法預測。


不過,我們認為這個消息不管是真是假,都有必要公布出來,一方面是提醒香港的朋友們留意防範,避免被栽贓;另方面是因為,這種策略,是高度符合中共對人民的維穩戰略以及社會鬥爭思路,所以不管是真是假,都有助於我們進一步看清中共的政治伎倆。

但是,非常巧合的是,在2015年底上映的香港電影《十年》,裡面有一段情節,正好是描述在2020年5月,中共中央想要加速推動「國安法」,從而找來警方與黑社會一起商量,安排一場暴亂行動,要製造社會恐慌,從而讓「國安法」順利通過。大家可以自己去找電影來看。


這是巧合,還是預言呢?


  • 中國視頻播主 公開聲援香港

同時,我們也順道看另一個消息。港版國安法的話題,不但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就連在中國境內,也有一名視頻播主勇敢地通過視頻,公開表達對香港人的聲援。


中國視頻播主:

「他要把香港的人全部變成正式的韭菜,香港的人民也將受到防火牆的保護。」

「不能讓香港這個革命的火焰蔓延到大陸,那就完了。他們知道六四那天發生了什麼事情,他們知道共匪曾經做過什麼事情。他們也知道共匪現在和以後會做什麼事情。有些人他們在抗爭之前就已經寫好了遺書。但是跟他們比,我只能躲在屏幕的後面打打嘴砲,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敢往外說。

每天一睜眼就壓力山大,一閉眼壓力更大,做夢被找去談話。那個國保問我這個是不是你,我還說那個不是我 那個跟我長得像,但是心裡面已經怕得要死。

你可能覺得我好可憐。這跟那些在街上被香港警察打,被香港警察姦殺,脫光衣服然後丟到海裡暴屍的那些人比,我這個根本就不算什麼。我現在能做的只有發聲」


好,我們佩服這位朋友的勇氣,也請大家一起繼續關注與聲援香港。


但是,我們也順便要提醒一件事,就像上一集節目提到的,中共這次對香港大張旗鼓的「縱火」,目的之一是要「圍魏救趙」,要分散國際社會的視線,轉移各國對疫情的調查以及對中共的追究責任。


現在看起來,確實起到一定的效果。這一點還請大家保持警覺。



話題二:港版國安法擴權 美國揚言出資撤回企業

港版國安法即將在28日通過,但根據路透社披露,港版國安法不但要在香港設立國安機構,而且還要設立「國家安全法庭」,禁止香港的外國籍法官審理國安的相關案件,只允許中國籍法官審理。

很顯然,如果真的禁止外國籍法官審理國安案件,等於是中共要操控或施壓本國籍法官,來做出有利於北京立場的判決。


因為如果是外籍法官審理,中共一旦施加壓力或者「曉以大義」,明示或暗示法官應該怎麼判決,不但是直接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與法治,會引發外籍法官的不滿與抵抗,還可能會鬧到國際社會去,釀成更大風波。


此外,如果讓外籍法官來審理國安案件,也會讓外國人看見中共是如何操控司法機器來打壓人民、迫害人權,可能會讓外國社會掌握更多中共破壞「一國兩制」、迫害中國人權的證據。


所以,中共安排了香港區人大代表陳曼琪來提出這項建議,成立「國家安全法庭」,禁止外籍法官審理,但實際上代表著中共正在擴大毀壞香港的獨立法治。

不但如此,根據香港電台披露,港版國安法的條文內容也做出了修訂,原本的草案內容提到「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現在修訂為「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多了「活動」兩個字。


有律師認為,這個修改,是要讓國安法不只適用在個人的「行為」上,還可以擴大涵蓋了組織、團體或機構的「集體行為」,也就是所謂的「活動」。